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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电投集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城150MW 风电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29 字号:[ ] 分享

国家电投集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阜城150MW 风电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50MW,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50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2.0MW),50 座箱式变电站,配套建设 220kV 升压站 1 座,集电线路长共计约 107km,直埋电缆长度为 4.65km,新建道路总长 6.4km;二期建设 25 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2.0MW),25 座箱式变电站,集电线路长共计约 35km,直埋电缆长度为 2.3km,新建道路总长 3.4km。

一期工程2017年12月3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二期暂不进行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关于试行规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启动试运行期限的通知》(华北监能市[2019]113号)要求,并与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阜城县分局沟通,阜城150MW 风电项目一期工程分两阶段建设,一期工程一阶段建设内容为装机容量为60MW,安装 30台单机容量 2000kW 的风力机组,30 座箱式变电站,建设 220kV 升压站 1 座,集电线路长共计约79.807km,其中直埋电缆长度为6.3km;新建检修道路长5.8km;二阶段为装机容量为40MW,安装 20 台单机容量2000kW 的风力机组,建设集电线路、道路等。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一阶段项目,二阶段另行验收。

国家电投集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 号)有关要求,开展一阶段相关验收调查工作,编制完成《国家电投集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城150MW 风电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2019年4月25日国家电投集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阜城县组织召开了阜城150MW 风电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建设单位、设计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环评单位的代表和专家3名,并形成了《阜城150MW 风电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的要求,现将要求国家电投集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城150MW 风电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和《阜城150MW 风电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28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阜城150MW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pdf
阜城150MW 风电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电投集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8031198588

通讯地址:衡水市阜城县崔庙镇大息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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